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 3 火药和放炮部分
年份: 1956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
出版: 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页数: 112
格式:PDF
费用:9 元
加入购物车
加购物车免费试读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火药和放炮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火药的运输
--
一、一般规定
--
二、铁路和水路运输
--
三、车和牲畜运输
--
四、人力运输
--
五、库房到工地的运输
--
第三节 火药库
--
一、一般规定
--
二、永久性地面火药库
--
三、短期性地面火药库
--
四、埋入的火药库的补充规定
--
五、在棚子、洞穴或其他地点内临时性的火药保管
--
六、井下火药库
--
第四节 火药的收发、监察和统计
--
一、试验
--
第五节 火药的试验和销毁
--
二、销毁
--
第六节 火药管理人员和放炮人员
--
第七节 引火管和引药的装配
--
第八节 放炮方法
--
一、明火放炮
--
二、电力放炮
--
第九节 工地火药的保管
--
一、地面工地火药的保管
--
第十节 放炮的一般规定
--
二、井下工地火药的保管
--
第十一节 井下放炮
--
一、水平和倾斜井巷的放炮工作
--
二、井筒的放炮工作
--
第十二节 瓦斯或煤尘危险矿井放炮工作的补充规定
--
一、一般规定
--
二、震动放炮
第十一章 违反本规程人员的处分
--
注释
--
附录 煤矿通用名词(火药和放炮部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