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会议报告
- 年份
- 1928
- 作者
- 中华民国大学院编繤
- 出版
- 商务印书馆
- 页数
- 855
- 格式
- PDF
- 费用
- 2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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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共 214 项
甲编
- 全国教育会议宣言
- 全国教育会议规程
- 全国教育会议议事细则
- 全国教育会议分组审查委员会规则
- 全国教育会议会员一览
- 全国教育会议议长
- 全国教育会议分组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览
- 全国教育会议概况一览表
丙编(参考案)
- (1)大会决议供参考各案
- 教育须中国化案
- 拟请大学院通饬各级学校以总理遗训「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为训练学生之中心案
- 全国庙产应由国家立法清理充作全国教育基金案
- 请各省区此后以各种学校平均每日到校之学生数为单位而为教育经费分配之标准案
- 统一省教育行政案
- 教育事业应用专门人才办理案
- 规定中小学校教员考试规程案
- 厉行考试制度拔取真才案
- 改订各县教育局长任用办法案
- 人才统计救济青年失业案
- 减少校工以实现劳动教育案
- 中等学校童子军之组织及训练案
- 请令全国学校定国术为体育主课案
- 请大学院规定工科商科学生毕业后最少实习年限
- 请中央设立编译局案
- 设立戏剧编审委员会案
- 请搜罗关于本国工商业之材料编入教科书案
- 设立劳动教育编辑委员会编辑教材案
- 呈请大学院颁布普通通俗特别图书馆及各级学校图书标准案
- 创行简字以为民众补习教育工具案
- 修正注音字母以便推行案
- 审定学术名词案(附并案一)
- 请大学院令各图书发行所将发行图书每种摘刊要目分送各教育行政机关各学校各图书馆以便审查采购案
- (2)大会未议大学院认为可供参考各案
- 建议颁布国歌
- 学校增授党义应依据学级高下分别办理案
- 凡捐资兴学及热心办学者均应分别褒奖以资鼓励案
- 改革乡村教育案
- 中国农村教育设施案
- 实施农村教育案
- 扩充补习教育及整顿乡村教育案
- 设立教养学校代替慈善性质之教育机关以保障儿童教育权利案
- 请大学院提倡育婴学校并请先在工业中心之大城市试办育婴学校案
- 确定社会教育范围以资便利教育行政案
- 请中央设立中国社会情形调查会各省设立分会以资推行社会教育
- 拟请组织工人教育委员会案
- 提倡商业道德及劳资合作案
- 请组织委员会规定中小学附设图书馆图书设备之标准案
丁编(附录)
- (1)讲演
- 开会词
- 中央党部代表训辞
- 国民政府代表训辞
- 闭会词
- 会员代表答辞
- 附杨杏佛在本会日刊所发表的「教育会议以后」
- 吴稚晖讲「富国强兵的教育应注重科学」
- 张之江讲「国术研究与民族强弱之关系」
- 陈礼江讲「普及教育」
- 王云五讲「四角号码检字法」
- (2)文电
- 本会为济南事件致日内瓦国际联盟及美总统电
- 上海各省商会联合会总办事处所来电
- 南京特别市市长何民魂来电
- 张继来书请注意及扶助考古学及古物保管委员会之事业
- (3)大会决议保留各案
- 请中央划拨国税办理义务教育案
- 请大学院呈请国民政府划出地方数处献与人类俾抱有改造社会理想之学者得以运用科学方法实现极乐世界俟试有结果再行从事推广以收大同之效案
- 设立全国学务调查局提案
- 请大学院设立教育法令编纂委员会从速编制教育法规及一切教育行政细则案
- 整理中国国语案
- 校长改为聘任案
- 制定道德尺度以客观法记学生功过免激动风潮案
- 中学校外国语一科一律改为选修科案
- 请提倡我国固有武术案
- 各大学区及各县应设艺术指导员案
- 拟请大学院以后选派西洋留学生时注意音乐科学额案
- 设立中央教育图书馆案
- 国立大学应增设图书馆学专科案
- 公立图书馆应于预算内规定民众教育经费案
- (4)后至提案选录
- 利用世界语作国际宣传案
- 小学教师在服务五年以上对于某科有专门研究的需要和兴趣时得由该区教育行政机关之介绍升入各该省区大学或大学院继续研究并免予考试手续以示奖进而造就专门人才案
- 同历度量衡币略说
- (5)筹备经过
- (6)重要规则
- 全国教育会议筹备委员会组织大纲(附委员名单)
- 全国教育会议大学院提案预备委员会条例(附委员名单)
- 全国教育会议大会议旁听规则